上报和下达调整取用水计划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基本编码:JN370882SL371019001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22614371019001000

事项版本: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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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兖州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事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批文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通知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13958,3492586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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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发布(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三次修改(2016年)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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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年),2017年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条:取水审批机关依照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可以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年度取水量予以限制:(一)因自然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二)取水、退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三)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四)出现需要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发生重大旱情时,审批机关可以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取水量予以紧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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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令号(文号) 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2008年),2017年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其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第三十六条:“取水审批机关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当年取水计划。”第三十八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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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
制定机关 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第二款: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由取水口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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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本行政区域内用水计划户;申请增加计划量为自申请之日起之后的用水指标;申请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取用水计划申请审批表 原件 3 纸质或电子 参照模板样式报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关于增加用水计划的申请,增加用水计划申请表,关于申请增加用水计划的情况说明(含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上报和下达调整取水计划 下达调整取水计划 15个工作日 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

流程图

上报和下达调整取用水计划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无
解答 无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13958,349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