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大活动档案登记的备案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A区

基本编码:JN370882DA371075007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432766Y4371075007000

事项版本: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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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区档案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兖州区档案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A区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未列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办理结果名称 重大活动档案备案申请表审批意见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99649
监督投诉方式 邮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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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档案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档案局
发布令号(文号) 1996年12月通过,2004年4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举办重大经济、政治、科学、文化、教育、体育、民族、宗教等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前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收集和保护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新闻媒体应当妥善保管活动中通过摄影、录像、录音等方式形成的档案。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和新闻媒体应当在活动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备案;不具备保管档案条件的,应当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档案局
发布令号(文号) 2011年12月省政府令第24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重大活动结束后,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移交一套档案全引目录,并对活动档案管理制订的方案和落实的人员、措施及收集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举办重大经济、政治、科学、文化、教育、体育、民族、宗教等活动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重大活动档案备案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档案全引目录 原件 2 纸质或电子 无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1、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当场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4、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备案;审查未通过的,不予登记,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 受理0.5日 符合要求予以办理,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办结 档案局将作出的准予或不准予备案的书面决定,送达申请单位 办结0.5日 符合要求予以办理,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流程图

对重大活动档案登记的备案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哪些活动属于重大活动?
解答 (一)中央、国务院在本省召开的重要会议;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本省的视察、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等活动; (三)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高级政界人士和境外各界知名人士、友好团体在本省的考察、访问等重要外事活动; (四)本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召开的重要会议; (五)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主要负责人以及知名学者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的重要会议、考察、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等活动; (六)本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主要负责人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公务活动; (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外事、宗教活动; (八)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责任事故抢救处理活动; (九)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规模的活动。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99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