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SPJ370104001044
实施编码:11370812MB2868524U4370104001044
事项版本:46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投资项目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在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核准文件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537-341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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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第二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九、城建:“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九、城建:“房地产、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符合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项目的请示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项目申请报告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规划主管部门 | 是 | 无 | 无 |
| 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意见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 是 | 无 | 无 |
| 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项目)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外商投资项目)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主管部门 | 是 | 无 | 无 |
| 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证明(外商投资项目)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耗煤的项目,需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受理申请 | 1个工作日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1工作日 | 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
| 办结 | 出具核准文件 | 1个工作日 | 出具核准文件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九、城建:“房地产、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中介项目服务名称:企业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第二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4、《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九、城建:“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九、城建:“房地产、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结果名称:核准文件
常见问题
| 问题 | 无 |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537-3411062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