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事项的备案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B37、B38交通运输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JYJ371018033000
实施编码:1137081255670527664371018033000
事项版本:34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B37、B38交通运输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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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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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事项的备案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B37、B38交通运输窗口 电话:0537-341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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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6月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发布,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五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发布,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五次修正) 第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 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 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次修正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6月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发布,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三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发布,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三次修正)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6年1月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发布, 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1月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发布 ,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修正)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的,两个及以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其他 | 网站下载,或服务窗口领取 | 是 | 无 | 无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委托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变更地址的,应提供新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自有场地的,应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涉及相关设备以及停车场地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供变更之后的最新的《营业执照》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变更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任职文件、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工商变更记录原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接收申请审查材料 | 即时 | 备案 |
| 审核 | 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 即时 | 备案 |
| 备案 | 备案 | 即时 | 备案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无 |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B37、B38交通运输窗口
电话:0537-3416368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