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基本编码:JN370882TJ370834008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293Y7370834008000
事项版本:85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兖州区统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统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对举报情况进行层层核实,属实后办结
|
| 办理结果名称 | 举报农业普查违法行为有功 | 数量限制 | 举报农业普查违法行为有功均可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行政办公中心A503 电话:0537-3413423 电子邮箱:yztjj34134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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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邮件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7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一条:“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实名举报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原件 | 2 | 纸质 | A4纸 | 申请人自备 | 山东统计执法监督局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举报情况核实 | 对举报情况进行多方核查 | 20个工作日 | 根据举报核实情况,撰写处理意见说明 |
| 举报意见决定 | 根据举报核实意见说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举报对象进行处理 | 20个工作日 | 对举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 举报奖励 |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 5个工作日 | 向举报人颁发奖金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农业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
| 解答 | 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四)村民委员会;(五)乡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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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行政办公中心A503
电话:0537-3413423
电子邮箱:yztjj3413423@163.com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