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二楼公安治安管理综合业务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GA370109047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21584247370109047000

事项版本: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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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治安大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二楼公安治安管理综合业务窗口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电话:0537-3446274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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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道路交通安全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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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2016年2月国务院第666号令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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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提出; 2.具备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和押运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原件 1 4 A4 申请人自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受理 0个工作日 受理
审核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核 0个工作日 审核
办结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结 0个工作日 办结

流程图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该事项办理地址
解答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电话:0537-344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