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SPJ371004003000
实施编码:11370812MB2868524U7371004003000
事项版本:33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投资项目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省: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市: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县: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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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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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XX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3411062 电子邮箱:yzqspjtz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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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政府投资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 第71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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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属发展改革部门权限内受理事项; 2、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对可研报告批复后,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立项文件已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复合可研批复要求。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单位产生 | 是 | 无 | 无 |
|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装订本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文本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装订本 | 其他 | 由项目单位委托设计院或其他具有同样资质的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制作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受理建议 |
| 审批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审批决定 |
| 办结 | 制发批文 | 0.5个工作日 | 批文正式件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分级管理,实施县级权限。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中介项目服务名称: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法律依据: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结果名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常见问题
| 问题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是否可以为复印件。 |
| 解答 | 应以原件为准。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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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3411062
电子邮箱:yzqspjtzk@163.com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