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G08号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SW371021005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007N4371021005000

事项版本: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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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商贸流通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国家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夏季(5.1-9.30)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10.1-次年4.30)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G08号窗口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联办件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办理结果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G08号窗口
电话:0537-3413757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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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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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多证合一后,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只要受理申请,商务主管部门自动办理。 复印件 1 纸质 无 其他 市场监管局推送 否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区商务局查看汇总区市场监管局推送信息 汇总数据 即办 汇总信息

流程图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业务进行多证合一后,办理时申请人需要提交材料吗?
解答 不需要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G08号窗口
    电话:0537-341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