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海口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占用水库库容、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基本编码:JN370882SL370219013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22614370219013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兖州区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是否网办 | 否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对入海口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占用水库库容、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1-66576208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 2016年7月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六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2018年3月第四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大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8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第三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监督电话 |
| 解答 | 0537-3413958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1-66576208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