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052000/2026-04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8-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2026年08月第3周)
(2026年08月第3周)
发布日期:
2026-08-14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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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370812202600088 | 唐*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6-08-10 20:00,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唐*兰驾驶的车辆鲁HAB9077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向唐*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唐*兰使用“滴滴车主”软件通过该平台接单,2026年08月10日18时34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洸河新苑—西门到兖州站,车上拉载乘客并收取车费37元,车费已支付。驾驶员唐*兰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唐*兰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叁拾柒元整,罚款叁仟元整 | 2026-08-11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