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王淑秀、王磊因保管不善,将证号鲁(2018)兖州区不动产权第0000037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淑秀、王磊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