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6-033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7-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苏州巨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华勤集团神州工厂车间改造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请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具有合法资质相关人员于2026年7月10日10时到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下列第14项材料(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施工许可证、开工令;
4、总承包施工合同(协议);
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凭证(开立证明);
6、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以及分包合同; 7、工程款拨付清单;
8、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保函、保险);
9、农民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协议等)(分班组提供);
10、农民工进(退)场承诺书(退场工资结清确认书);
11、农民工花名册(按月分班组提供);
12、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台账(按月分班组、农民工签字确认);
13、农民工工作量确认单(按月分班组提供);
14、农民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按月分班组提供)。
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南楼815
联系电话:0537—3433117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