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306L/2026-033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发改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6-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执法机关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能源行业节能监督检查 | 开展节能监察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为依据,结合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节能监察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 检查合格 | 2026-06-09 | |
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 煤矿培训工作监督检查 |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7年1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三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合格 | 2026-06-04 | |
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 煤矿培训工作监督检查 |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7年1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三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合格 | 2026-06-04 | |
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 | 煤矿培训工作监督检查 |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7年1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三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合格 | 2026-06-03 | |
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 | 煤矿培训工作监督检查 |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7年1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三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合格 | 2026-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