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052000/2026-04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6-2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6年06月第4周)
(2026年06月第4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370812202600071 | 陈*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6-06-22 10:30,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陈*强驾驶的车辆鲁HAT6333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向陈*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陈*强使用“滴滴车主”软件通过该平台接单,2026年06月22日09时41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警韵之家2区到兖州站,车上拉载乘客并收取车费30.10元,车费已支付。驾驶员陈*强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陈*强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元壹角,罚款叁仟元整 | 2026-06-24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370812202600072 | 何*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6-06-22 20:15,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何*金驾驶的车辆鲁HDH1880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向何*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何*金使用“滴滴花小猪”软件通过该平台接单,2026年06月22日19时49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兖州站出站口到皇城贝勒烧烤火锅,因执法人员检查订单取消。驾驶员何*金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何*金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零元,罚款柒仟元整 | 2026-06-24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370812202600073 | 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 | 2026年06月19日10时1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化*驾驶的车辆鲁HAK1690(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向化*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化*驾驶的鲁HAK1690(渐变绿)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上拉载乘客1人,乘客从金乡到兖州火车站,议价45元,并已通过微信支付。驾驶员华*无法当场提供有关合法证件。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化* | 没收违法所得肆拾伍元整,罚款伍仟元整 | 2026-06-23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