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6-021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6-05-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5-09 09:26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9日我局拟对济宁弘基鞋服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套EVA环保拖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济宁弘基鞋服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套EVA环保拖鞋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济宁市龙华工矿科技有限公司院内6号厂房一层

济宁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弘基鞋服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套EVA环保拖鞋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济宁市龙华工矿科技有限公司院内6号厂房一层。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1、水环境:脱模剂配比用水全部损耗;设备降温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大气环境:射出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VOCs、氨气、臭气浓度采用集气罩收集,脱模剂喷涂产生的VOCs采用集气罩收集,共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废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EVA射出发泡成型机、空压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类型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