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46529H/2026-02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行政强制事项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
2026-05-07
10:22
信息来源: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名称: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相关专用工具与设备。 查封或扣押涉嫌违法从事出版活动的相关物品,以及与侵犯著作权行为相关的场所和物品。
查封与违法从事电影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或扣押对应的违法财物。对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损害游客权益且需固定证据的,可查封涉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扣押虚假宣传资料、违规合同文本等相关财物。
查处非法经营、倒卖国家禁止交易文物的行为时,查封涉事经营场所,扣押涉案文物及交易工具。
二、受理机构:兖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审批机构: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受理条件:符合《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办理时限:符合立案标准的,承办人员应当及时立案。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1)办公电话:3412632
( 2)办公地点:兖州区九州中路行政办公楼中心A座20楼2011室
(3)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七、执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