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46529H/2026-020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6-05-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机构设置:兖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兖州区九州中路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1420房间
咨询电话:兖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0537-3480980)
电子邮箱:yzqwhzfj@163.com
yzswgxj@163.com
二、执法职责、依据、权限、程序详见附件
三、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督查科
监督电话:0537-3497169、0537-3412632
投诉电话:0537-3497169、0537-3412632
信函投诉:兖州区九州中路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2011房间文化和旅游局执法督查科
邮编:272100
邮件投诉:yzqwhzfj@163.com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十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兖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职责、依据、权限、程序清单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职责、依据、权限、程序清单 | ||||
执法职责 | 执法依据 | 执法权限 | 执法程序 | |
执法类型 | 事项名称 | |||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许可 | 负责兖州行政区域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旅游执法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 | 负责查处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的违法行为,以及演出、文物经营、出版物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可查处旅游行业违规行为与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旅行社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也涵盖文物保护、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设置、电影放映等相关活动的合规性检查。对违法行为涉及的涉案财物,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当事人,依法加处罚款。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