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6-011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2026年一季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序号 | 重要工作 事项名称 | 工作任务 | 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 后续措施 | 主办单位 |
10 | 涉企执法“无感监管”。 | 1.督促部门落实《济宁市首批“无感监管”事项清单》,优化监管方式,鼓励非现场行政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推行“综合查一次”。依托“鲁执法”平台,促成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将对企业打扰降至最低。 3.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低风险企业降低检查频次。 | 1.督促执法单位依托“鲁执法”平台上传行政检查年度计划,截至目前全区涉企检查计划的制定与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 2.在6个领域65项事项中推进实施“无感监管”,凡纳入“无感监管”的事项,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开展现场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依托“鲁执法”平台落实“综合查一次”,截至4月8日我区企业迎检次数632次,减少检查次数241次。 | 1.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行动。 2.常态化调度行政执法单位依托“鲁执法”开展涉企检查情况,推行联合检查,减少入企频次。 3.严格落实“无事不扰”原则,动态调整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清单,杜绝检查执法“一刀切”。 | 区司法局 |
34 | 擦亮“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和兖援”法律援助品牌。 |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强化源头预防。 2.充分发挥区调解协会统筹作用,整合行业专业调解资源,提升协同化解合力。 3.深化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应用,以信息化提升调解工作智能化水平与效率。 4。持续深化“一镇(街)一品”创建,培育特色调解品牌,扩大示范辐射效应。 5.优化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深入社区、乡村援开展“和兖援”品牌及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专项宣传活动。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工伤、交通、医疗事故受害人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年内预计无偿办理援助案件1000件、无偿提供法律咨询5000人次。 | 1.依托三级调解网络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一季度各级调委会和行专调委会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600余件,并全部在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实现规范录入,有力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和处置效率。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调解协会统筹协调作用,整合行业专业调解资源,一季度家事、道交等行专调委会成功化解纠纷112件,协同化解合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今兖州”等平台宣传报道典型调解案例,有效扩大了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品牌影响力。 2.一季度,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1件(民事175件,刑事30件,认罪认罚56件)。开展4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宣传品共计800余份。 | 1.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拓展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功能应用,提升调解全程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调解协会资源整合与业务指导,促进行业专业调解规范化、协同化发展。稳步推进“一镇(街)一品”调解品牌培育,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调解、和谐化解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与能力培训,切实提升调解工作实效和社会公信力,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2.后续将继续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和兖援”品牌及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专项宣传活动。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以及工伤、交通、医疗事故受害人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便民服务精准落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利。 | 区司法局 |
35 | 启动“九五”普法。 | 在全面总结“八五”普法经验基础上,紧扣济宁转型发展和群众法治需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高标准编制新一轮普法规划。 | 利用微信、今兖州APP转发“我为济宁九五普法献一策”活动链接,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济宁市“九五”普法规划核心举措的意见建议》报上级部门。 | 1.继续做好“九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起草《“九五”普法规划(草稿)》,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征求意见。 3.出台《兖州区“九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九五”普法。 | 区司法局 |
37 | 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 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日常府院沟通联络制度,定期研商具体问题;完善长效府院协调会商制度,针对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商定具体化解方案。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办案流程,优化“听证+调解”模式;强化复议监督力度;加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 | 1.拓宽受理渠道,实现复议申请“应接尽接”,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机制,设立复议便民服务点;优化审理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面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对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对复杂案件精审细查;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设立“行政复议助企服务点”,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化工园区,开展行政复议专题培训与座谈交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一季度,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63件,复议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一季度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件。 3.深化府院联动,完善日常府院沟通联络制度,3月26日,联合区法院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并召开了由相关执法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问题座谈会,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交流、沟通。 | 1.优化审理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面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对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对复杂案件精审细查。充分运用调查、听证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2.注重调解和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审查全过程,积极探索源头治理、多元解纷的有效途径,做到“应调尽调。” 3.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继续保持出庭应诉率百分之百不动摇,避免出现行政败诉案件。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将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 | 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