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6-017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6-04-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执法机构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办公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19楼
咨询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0537-3404546)
电子邮箱:yanzhousfjlgk@ji.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依据、权限、程序详见附件
三、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兖州区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7-3412115
投诉电话:0537-3412115
信函投诉: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楼19楼
邮编:272100
邮件投诉:yanzhousfjlgk@ji.shandong.cn
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兖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兖州区司法局执法职责、依据、权限、程序清单
兖州区司法局执法职责、依据、权限、程序清单 | ||||
执法职责 | 执法依据 | 执法权限 | 执法程序 | |
执法类型 | 事项名称 | |||
行政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检查办法》 | 日常监督管理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对发现、查实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
行政检查 | 对律师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日常监督管理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查实的律师在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
行政检查 | 对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日常监督管理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法律服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
行政检查 |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日常监督管理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查实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
行政检查 | 对公证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公证法》《公正程序规则》《公正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正员执业管理办法》 | 日常监督管理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公证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查实的公证处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
行政检查 | 对公证员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公证法》《公正程序规则》《公正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正员执业管理办法》 | 日常监督管理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查实的公证员在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初审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
行政处罚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警告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明确行政处罚的违规执业行为种类。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
其他行政权力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 《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检查考核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利、义务及举报方式。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检查考核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检查考核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方式。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