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6-01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6-04-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2026)
发布日期: 2026-04-16 09:18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名称

1、查封场所,查封或扣押设施、设备、器材、物品、原材料、运输工具;

2、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3、先行登记保存;

4、加处罚款。

二、受理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三、审批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四、受理条件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2、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一)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南楼403室

(二)联系电话:0537-3420200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5月1日至10月1日             10月2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至12:00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下午1:30至5:30

七、执法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