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760Y/2026-015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6-04-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2026年)
发布日期:
2026-04-15
16:25
信息来源:兖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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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
8、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9、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10、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11、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及企业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的处罚
12、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有关义务,未按规定备案、公示等的行政处罚
13、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14、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
16、对代理记账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18、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处罚
二、受理机构
兖州区财政局
三、审批机构
兖州区财政局
四、受理条件
《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0537-3413089
办公地址:兖州区财政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七、执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