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33R/2026-015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 成文日期 | 2026-04-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申请指南】2026年兖州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4-15
11:05
信息来源: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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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无害化处理厂)。
二、补贴范围: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
三、补贴标准: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 60元。
四、申请程序:一、无害化处理厂上报收集、处理病死猪数量。二、畜牧中心及镇街与无害化处理平台处理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由区畜牧中心上报市畜牧中心。三、区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区畜牧中心提供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五、申请材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
咨询电话:0537-3413951。
受理单位: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0537-3413951。
监督举报电话:0537-3402696
地址: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16楼区畜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