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WJ/2026-007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水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3-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6-03-06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1日至5月2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4个方面16项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逐个梳理认领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不足、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中共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局党组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党组书记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对具体事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工作路径和整改时限,牵头协调解决难点堵点,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制定完善了多项工作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从源头上巩固了巡察成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多次强调班子成员要严肃对待整改,严禁抄袭网络资料。巡察整改以来,每位党组成员均亲自撰写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稿,并建立了发言材料需经本人和分管党建领导“双审签”的长效机制。

2.关于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高的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工程迁占和施工现场协调会议,要求施工、监理、属地镇街等参建单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想方设法加快推进工程迁占和建设进度。现已完成3座清水池施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申请项目资金,千方百计推进项目进度。

3.关于水务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组织了3次专题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水务领域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累计参加人员33人次;围绕执法依据引用等关键环节,持续强化举一反三与自查自纠,开展了案件复查与案卷梳理“回头看”工作,对既有执法案件进行系统排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4.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目前完成河道治理9.18km,改建建筑物27座(含已完成主体),已开始桥梁护砌,总体形象进度完成60%,后续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5.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机关增设排水科,办公场所加挂排水科牌子,下属单位区水务发展服务中心增设排水行业规划科等5个业务科室。并对现有办公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和内部调整,从局内部妥善解决了划转人员的办公场所问题。

6.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济宁汽配电商产业园二期(B地块)项目、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临时用地和新能源专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时代东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7.关于河长制落实不力的问题。区河长办已建立巡河提醒机制,每月定期督促提醒各级河长按要求完成巡河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多次提醒基层河长避免形式主义巡河,在巡河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实效。2025年7月份至今,各级河长共巡河3838次,通过巡河app解决问题3623件;共印发巡河专报16期,对巡河情况进行通报,累计推动解决河道突出“四乱”问题193件,河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风建设不严方面问题

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完善了《兖州区水务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要求所有公务接待均要按规定据实结算,避免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无公函接待等情形。

9.关于不规范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的问题。已完成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退赔,对问题涉及出差工作同志和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了《兖州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费报销的凭证、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差旅费报销有关制度规定。

10.关于文风不实、照搬照抄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通报了此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和局综合科同志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结合工作实际,脚踏实地起草好、审核好文字材料。文字材料起草和审核建立了“专人起草,分管审核,局长把关”的材料审核制度,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抓得不严方面问题

11.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职责不清的问题。完善了《兖州区水务局党组议事制度》和《兖州区水务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对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讨论内容和决策权力作出了明确界定,并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自巡察反馈问题至今,召开党组会7次,局长办公会8次,已形成常态化机制。

12.关于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力的问题。完善了《兖州区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范围、决策流程和责任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认识制度的重要意义。严格上会流程,会前由相关科室及其分管领导研究拟上会议题,经局综合科审核上报后列入党组正式会议议题,做到“应上尽上”,会后由局综合科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决定对执行科室开展监督检查。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2025年以来,我局接收安置转业退伍军人3名,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录用事业编水利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补充了专业技术力量。2026年我局计划招聘事业编水利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目前已完成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即将进入笔试环节。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14.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完善了《兖州区水务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会议流程,明确材料标准与要求。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相关制度,要求支部班子成员区分好述职报告与对照检查材料的性质和内容,摒弃“走过场”心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一是扎实组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计划2026年3月份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集中1天时间专题学习。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凝聚共识。围绕会议主题制定了征求意见表,面向全局党员干部征求意见建议并开展谈心谈话。三是严格对照检查,精心撰写材料。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确保问题查摆深入、批评严肃到位。

1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有欠缺的问题。针对反馈问题,按照要求完善填写党员发展材料。“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谈话人职务更正为“机关党支部书记”,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完善了《兖州区水务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健全了党员发展全流程管理,对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材料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发展党员资料审核工作,及时核查补充入党材料,规范认真填写入党内容。

(四)关于聚焦巡察和各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问题

16.关于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审计问题整改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我局立即对固定资产开展摸底排查,24年7月采购的监控设备已记入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范采购与入账流程,防止“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水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扛牢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水务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夯实整改成效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任务纳入台账管理,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以整改实效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建章立制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和完善,推动水务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413958;电子邮箱yzssljbgs@126.com。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党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