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052000/2026-0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2026年03月第3周)
(2026年03月第3周)
发布日期:
2026-03-26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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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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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812202600022 | 王*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6-03-23 20:55,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大安机场对王*驾驶的车辆鲁HD26529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王*使用“滴滴车主”软件通过该平台接单,经现场进一步查询:2026-03-23 17:38通过该平台接单,从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东北门到汶上县利客来购物广场,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43.04元,并已支付。驾驶员王*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王* | 警告,罚款伍仟元整 | 2026-03-23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