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11244X/2026-007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执行措施 |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落实2026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十件实事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监督方式(按照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为全区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
发布日期:
2026-03-10
14:49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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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事项 | 执行举措 | 实施步骤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督方式 |
3 | 实施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 按照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为全区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不断健全我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降低群众财产损失。 | 1-3月,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相关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4-6月,做好2026年度区级保费预算申请工作,及时缴纳2026年度区级保费。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7-9月,开展灾情调度、审查赔付案件的合理性、要件的完备性。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10-12月,完成保险理赔监管,总结年度保险工作,计划下年度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 郑广远 |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 张卓 | 电话监督 0537-3414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