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6-007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执行措施
成文日期 2026-03-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落实2026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十件实事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监督方式(按照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为全区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
发布日期: 2026-03-10 14:49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任务事项

执行举措

实施步骤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监督方式

3

实施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按照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为全区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不断健全我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降低群众财产损失。

1-3月,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相关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4-6月,做好2026年度区级保费预算申请工作,及时缴纳2026年度区级保费。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7-9月,开展灾情调度、审查赔付案件的合理性、要件的完备性。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10-12月,完成保险理赔监管,总结年度保险工作,计划下年度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赔付工作。

郑广远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张卓

电话监督

0537-341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