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1548/2026-0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漕河镇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5年,漕河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持续深化
严格延续并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明确起草、审核、审议、签署、公布各环节的责任分工和操作规范,确保文件制定全流程合法合规。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坚持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报备“三个100%”,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符、不适应全镇发展实际、失去时效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切实维护文件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将法治建设相关要求融入文件制定全过程,确保各项规范性文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更加规范
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推进等关系全镇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启动规范化决策流程。坚持“专业指导+合法审查+集体决策”三位一体模式,主动对接上级司法部门获取业务指导,依托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开展全维度合法性审查,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所有决策事项均提交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承办部门详细汇报事项背景、调研情况、征求意见及处理结果等内容,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充分研讨,围绕决策可行性、潜在风险、实施路径等发表意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
(三)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实现全领域覆盖
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应诉、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法律顾问从事项立项阶段介入,开展合法性和可行性初步评估,精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对决策草案进行细致法律审查,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和法律依据,确保决策草案条款严谨、表述规范。在纠纷化解方面,法律顾问下沉村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基层依法治理”专题讲座,参与村(居)矛盾纠纷调处,从法律角度为群众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在行政应诉方面,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案情研讨、证据搜集、答辩状起草等工作,为行政应诉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切实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制度落实落地
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台账管理,做到案件受理、应诉准备、庭审参与、结果报备全流程闭环管理,按要求及时完成行政诉讼应诉、败诉、上诉等信息向上级部门报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积极响应并依法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如前邴村村民徐心华诉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诉讼案件、前谢村谢某某诉漕河镇政府一案,全程协助开展案件梳理、材料查阅、证据搜集汇总、案情研讨等工作,协调律师起草答辩状并按时提交,确保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回应和化解。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漕”我说品牌,升级有事“漕”我说、事“河”为贵基层治理模式,以镇“一站式”矛调中心为核心,构建镇村两级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全镇所有村(居)均按标准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人员、阵地和工作制度,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向专业化、专职化发展,依托镇综治网格员和警务助理,织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2025年,全镇录入线上平台矛盾纠纷194起,调解成功183起;镇司法所单独调解纠纷45起,成功37起,协调起诉30件,劝解当事人撤回不合理诉求4件,形成调解卷宗5份,协助村级调解纠纷63件,成功60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高位。同时,网格员累计上报事件479条,记录工作日志3444条,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筑牢基层社会稳定防线。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更高要求和群众更高期待,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和创新性仍需提升。普法宣传虽形式多样,但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内容仍显不足,部分宣传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结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村级调解员、网格员等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纠纷调处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基层依法治理的实际需求。三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仍需深化。部分行政争议因历史遗留问题、群众诉求分歧等原因,化解难度较大,虽能完成法定应诉程序,但在推动争议实质性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聚焦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难点堵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政班子会议重要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述法制度,压实各级干部法治建设责任。依法规范镇村党务、政务、村务管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持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全镇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以法治建设赋能营商环境优化,将优质法治服务贯穿企业发展全周期。依托企业宣传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常态化组织法律顾问为辖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风险排查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难题,防范法律风险。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聚焦群众满意,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法治治理
以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持续擦亮“‘漕’我说”基层治理品牌,构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体系,整合司法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警务助理等基层治理力量,实现调解服务全覆盖。完善“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模式,每天安排班子成员、副科级领导、法律顾问、民调员坐班值守,落实“上面千条线、基层一张网、兜起大小事”的治理要求,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法治咨询等服务,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的法治根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其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全体干部会议的常态化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启动“九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个性化普法宣传方案,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普法宣传,结合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法治骨干队伍,提升基层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镇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开展全流程合法性审查,确保应审尽审、审查到位。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司法所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和指导,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化多元化解,筑牢基层社会稳定防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漕”我说、基层治理模式,升级“一站式”矛调中心和“智慧调解”系统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聚焦讨薪、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涉企纠纷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强化村法律顾问管理与服务保障,确保法律顾问服务率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