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3128401000/2026-014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职业病防治监管 |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我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辖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督促用人单位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健康监护、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培训教育等法定责任。
(三)提升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和防护能力,有效遏制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发生。
二、检查对象
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为主,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依据企业分类分级情况,对用人单位实施“分层抽样”随机抽查,差异化监督执法。
(二)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三)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各职业健康查体机构是否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情况;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情况;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1月—3月)
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用人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立行立改。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0月)
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相结合方式,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复查阶段(11月)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 “回头看”,跟踪整改进度,复核整改效果,对逾期未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
全面汇总年度工作数据,分析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机制,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类精准监管。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加密检查频次,对中小微企业强化指导帮扶,提升监管效能。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处罚裁量,做到依法检查、依法处置、公开透明。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危害严重、管理混乱、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政策宣讲、现场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
(五)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企业职业卫生信用档案,完善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执法台账,实现职业卫生监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