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33R/2026-005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5年,兖州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法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推动重大事项,确保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5年度,围绕《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1次,开展全局法治专题讲座2次、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测试2次、专题普法活动2次,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局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开展宣讲,局专业技术人员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制种大县建设、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项目积极开展法治宣讲。
(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优化法治工作机构设置,法规科配备专职人员3名,执法大队设立综合科、种植业管理科及渔业、农机执法、畜牧执法三个专业中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制度,加强执法装备保障,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成立“法惠三农”普法宣讲团,充分利用关键节点,开展春节普法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宪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围绕土地、宅基地、农资等常见问题开展差异化培训,提升农民法治实践能力。
二、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40条,涵盖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率、按时答复率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二)积极化解涉农领域社会矛盾。依托涉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本辖区内的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等人民调解工作。2025年度答复行政复议3件,处理热线工单529条,接待办理信访4件,均已办结。
(三)全面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梳理共性问题,规范办案流程。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件。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公共法律知识测试,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业务培训会,利用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平台,推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依托“鲁执法”平台,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减少重复、多头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检查率达33.33%,扫码率100%。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79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93家次。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调整“不罚、轻罚”清单,公示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30项。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区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2025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涉及文件11件,其中拟失效4件、继续有效5件、废止2件。按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指南。对照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外网)和山东省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内网)系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09项、公共服务事项22项。全年归集行政许可事项651条,高效处理咨询投诉,提升服务效能。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力度亟需加大。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还比较薄弱,缺乏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执法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够优化,梯次配置不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农业农村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量大面广,新型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目前能够在矛盾发生初期介入,且具有灵活性、便捷性和高效性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
(三)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尚需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审管结合等工作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对接市场、服务企业以及规范执法梳理政策堵点和机制障碍,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采取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大比武等线下教学方式,注重执法实操实训,提高培训实效。
(三)持续落实普法执法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执法任务,制定《2026年度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要点》、年度普法计划及宣传活动配档表,明确各单位、站室的共性普法任务,实现普法责任制的量化、细化、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