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052000/2026-05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6-10-2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王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保障的建议收悉,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和快递员职业保障问题,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问题。
1、网约车行车记录仪问题。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也就是说个人车辆在拟从事网约车经营前就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2、网约平台为网约车购买商业险,兜底安全防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同时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车辆年审前,车辆必须购买承运人险,否则年审无法通过,解决了安全兜底问题。
二、快递员职业保障问题,由兖州邮政管理局答复如下:
(一)摸清行业底数,推动精准监管。对辖区内快递企业及末端网点人员情况进行全覆盖摸排,建立了从业人员台账,并定期更新实现数据动态管理,目前全区11家快递企业(含邮政、顺丰、京东、中通、申通、极免分拨中心)、184家末端寄递网点,从业人员数2369人。
(二)聚焦工伤保险,破解职业风险。结合兖州区实际制定《兖州区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基层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针对流动性极大的临时用工,督促快递企业为所有上岗人员购买不低于一定赔付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确保“无论何种用工形式,上工就有保障”。
(三)强化基层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为解决快递员等就业群体“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的现实问题,我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快递员经常聚集的商业街规划设有“益新街区”及“益新站”;设立“暖新代办箱”,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提供涵盖健康证办理、社保查询、法律援助等18项高频服务;搭建三级医疗暖“新”服务网络,有效解决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体检就医问题;建立快递小哥诉求直通渠道,快递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涉及罚款争议、工伤赔付、欠薪等问题,可通过各种渠道快速反映,限时办结并反馈,今年已成功调解劳资纠纷24起,满意率达100%,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网点。
(四)畅通发展通道,提升职业归属。持续做好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工作,积极组织骨干力量参加省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每年济宁市快递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兖州区均斩获佳绩。主动对接市局,协助快递员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选树先进典型,增强社会认同,连续开展快递行业“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并积极推荐王瑞龙、张贺、薄鹏等优秀快递员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快递员”“济宁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