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306L/2026-049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发改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6-10-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发改局】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2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继续加大充电桩建设的建议(3))
发布日期: 2026-10-21 16:29 信息来源:兖州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张*、张**、杨**、张*、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充电桩建设的建议(3)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了当前我区校园周边及内部充电供给不足、规划引导有待加强,以及部分老旧小区充电难等痛点问题,切中要害,对我区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符合兖州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出的建议措施切实可行。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协同推进。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对接区东方中学,结合学校周边实际交通流量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深入开展群众调研,科学测算充电需求,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优先在学校及周边公共停车场等区域规划增设新能源充电设施,着力打造上下学高峰时段充电保障圈。目前,东方中学周边已建成利源新能源大地影院站、光明影院充电站、聚能量新能源公共充电站等站,可满足学校附近家长、居民日常充电需求。

二、盘活存量资源,推进校园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充电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要求,从源头上补齐校园充电配套短板。针对校园内部充电设施空白问题,下步我局将联合区教体局、供电中心、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实地勘察,坚持“因地制宜、安全第一”原则,稳妥推进校内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对电力容量充足、场地条件具备的学校,鼓励依托教职工停车场等存量资源布设专用充电桩,切实缓解教职工通勤充电需求。

三、聚焦任务目标,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我局将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开展电力容量摸排,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优先实施配电网增容改造,统筹利用周边闲置空地或公共区域建设公共充电站。探索“统建统服”与共享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在老旧小区周边建设集中式充电场站。同时,积极引导商业综合体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有效缓解居民充电难问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运营监管与安全服务。为确保充电设施“建得好、管得住、用得安”,我局将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修+线上报修”运维体系,保障设备完好率和稳定运行。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多渠道普及安全充电知识,引导群众规范使用充电设施。

下一步,区发改局将加强与镇街、相关部门及充电运营企业的协作配合,为群众绿色低碳出行提供更多便利,为建设绿色低碳济宁贡献兖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