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306L/2026-049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发改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6-10-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发改局】济宁市兖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6-10-21 16:25 信息来源:兖州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尊敬的孙*、李**、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符合兖州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出的建议措施切实可行。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兖州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建成联网公共充电桩1567个、充电站141个,实现镇级覆盖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破解建设制约瓶颈。区发改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属地镇街、有关部门协助建设运营企业解决场地落实等实际困难,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对充电桩建设推行备案,建立“一站式”联合协商服务机制,切实破解落地难问题;二是盘活闲置空间。利用小区闲置场地、单位空地、废弃车棚等边角区域建设充电设施,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矛盾,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6年全区建设任务240个,1-8月份已建成联网公共充电桩280个。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充电设施。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范管理、安全高效”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针对代表提出的兴隆庄街道辖区内仅有一处充电站、不能满足群众充电需求等问题,区发改局积极推动企业加快布局,目前兴隆庄街道已建成充电站5个,均可在地图搜寻到,居民可根据居住地就近充电。针对中型电动货车停车充电进出不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一是重新规划内部交通流线,设置货车与小型车专属充电区,实行物理隔离或明确标识;二是完善场地照明、监控及消防设施,确保充电过程安全。

三、健全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区发改局联合住建、审批、消防、供电等部门及新能源运营企业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在规划审批、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及日常运营等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格执行安全标准,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设施损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做到快速响应、闭环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区发改局将加强与镇街、相关部门及充电运营企业的协作配合,为群众绿色低碳出行提供更多便利,为建设绿色低碳济宁贡献兖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