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2026-04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 组配分类 | 2026年三季度 |
| 成文日期 | 2026-10-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序号 | 重要工作事项名称 | 工作任务 | 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 后续措施 | 主办单位 |
1 | 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用地,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争取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以上。 |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 1、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核心目标,扎实推进土地要素保障与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各项工作,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宁德时代三期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获省电视台专题报道。 2、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595亩,有力保障了太阳新材料产业园、传化物流、天意机械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多次获区委、区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 1、持续加大批而未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进一步提升要素精准保障水平,将有限的新增用地指标精准科学分解到项目,确保优质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 区自然资源局 |
2 | 推深做实林长制,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做好古树名木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和毁坏林草湿地行为,年内完成更新造林300亩以上。 | 不断完善“林长制”体系,进一步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 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有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古树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加强古树巡查保护。联合开展巡查活动,及时发现、遏制占林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已完成造林绿化600亩。 | 严格执行林草湿地的审核审批,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和毁坏林草湿地的行为。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工作。 | 区自然资源局 |
3 | 加强砂石资源、涉农项目监管,抓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紧盯新增问题,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 统筹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根据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耕地面积实现净增加;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砂石资源问题排查,强化日常监管,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平稳有序;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始终保持“零新增”;“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近3年持续零新增,守住守牢了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底线。 | 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全面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整改,持续保持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大棚房”及违建别墅等自然资源底线问题零新增。 | 区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