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1530XF/2026-04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6-10-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网络餐饮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6-10-14 16:43 信息来源: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近年来,网络订餐已成为市民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看渠道,选择正规平台。订餐时应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口碑稳定的正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不要通过陌生链接、微信群、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二看店铺,核实资质信息。下单前,应注意查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经营门面等信息,确认有实体门店、主体资质真实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一致。可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经营堂食的餐饮商户,在线查看后厨加工实况,让消费更透明、更放心。同时,可关注店铺的真实经营地址、后厨公示情况、用户评价和投诉记录。对于证照信息不全、仅展示精美菜品图片但经营信息模糊、投诉评价问题较多的店铺,请谨慎选择。

三看品类,谨慎选择高风险食品。食品储存、处置不当易导致微生物滋生。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凉拌卤味、裱花蛋糕、生冷饮品、刺身寿司等品类风险相对较高,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建议优先选择现制现售、配送时间较短、包装密封性较好的热食类食品。餐品收到后及时食用,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存放。

四看包装,确认餐品状态。外卖送达后,应第一时间查验餐品外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洁净、食安封签是否完好,有无拆封、破损、汤汁渗漏等情况。如遇食安封签异常、包装损毁、餐品疑似受污染,或者餐品色泽、气味、性状明显异常,请勿食用。尚未签收的,可拒收;已签收的,应及时联系商家或平台处置,并留存订单及餐品问题相关证据。

五留证据,依法理性维权。消费者在网络订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注意保存订单信息、支付记录、聊天记录、餐品照片等证据。可先与餐饮商家或平台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0537-3516315服务热线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无小事。我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加工经营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主动提升消费辨别能力,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