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YLBZJ/2026-004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1:17 信息来源: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5年以来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优化便民服务体系,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夯实制度基础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定期对重点任务进行调度督办,认真抓好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政策出台及调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坚持合法性审核,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深化学法普法,筑牢法治意识

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医保大讲堂”、业务大练兵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结合党建工作以及最新文件精神,以领导干部讲党课的形式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实行“线上+线下”普法模式,以“基金监管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公众号、送政策到基层等形式将医疗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规范执法监管,守护基金安全

    构建“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监管模型开展非现场检查,全年排查疑点数据70万条;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3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年开展执法检查6余家次,制作执法文书6份,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能力建设不均衡

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尤其是在处理基金监管中的新型违法违规问题时,存在法律适用不精准、执法技巧欠缺等情况。原因在于学法培训与实际执法结合不够紧密,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培训形式占比不足,理论学习向实践转化的渠道不畅。

(二)执法监管力量薄弱

全区共有定点医药机构约800家,医保监管点多、面广、线长,但专业监管人员仅4名,且缺乏医学、药学、信息技术等复合型人才,难以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加之新型欺诈骗保手段隐蔽化、专业化,现有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难以应对复杂监管需求。

(三)普法宣传质效待提升

普法宣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宣传内容多为专业术语,对群众关心的参保缴费、报销流程等热点问题解读不够通俗;宣传方式仍以传统渠道为主,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运用不足,难以满足年轻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部分偏远乡村宣传覆盖率不足。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同部署、同落实。

(一)带头压实法治责任

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法治宣传、执法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法治医保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带头尊法学法用法

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医保领域法律法规。部署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党组定期研究讨论法治医保建设工作。

(三)带头推进法治实践

亲自部署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带队开展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难、定点药店监管不规范等民生诉求,以法治手段破解医保服务堵点难点。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宣传解读医保基金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序幕,把宣传和培训教育贯穿全年,强化医保从业人员和参保人法治意识,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公开招录、定向培养等方式补充复合型监管人才,开展监管业务技能培训。

(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省市区要求重点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诚信理念,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发挥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完善案件奖励举报机制。

(三)多手段、高强度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检查

为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自查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升级智能监管系统,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平台反馈疑点数据进行监管,深化部门协同监管,保持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

打造“医保普法微课堂”系列短视频,围绕参保缴费、报销流程、基金监管等热点问题制作通俗解读内容。开展“医保法治进万家”活动,组织医保顾问团、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村社开展精准普法。建立普法效果评估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优化宣传内容,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