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6-003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9日我局拟对《山东固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聚合物工程材料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固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聚合物工程材料研发制造项目 | 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固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聚合物工程材料研发制造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工业园区金鑫路与104省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约9266.67平方米。 | 1、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冷却水经冷却塔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大气环境:注塑、脱模工序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冷却塔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