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联系电话:0537—34139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聚焦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优化主动公开机制,高效办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与覆盖面,切实保障公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区水务局始终将主动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地公开供水水质、执法结果、工作动态等多维度信息,实现政府信息直达公众、易于获取。
本年度区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财政预算决算6条,收费项目及招标投标2条,人事任免1条,通知公告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条,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5条,行政执法公示33条,组织管理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图解2条,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申请人通过网络申请方式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水质检测等方面,我局已依法按时完成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水务局多措并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制度保障。制定水务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由综合科专人具体负责,各科室配合报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二是严格保密审查。建立《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结合局保密工作制度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水务局依托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及时公开法定基础信息,同时,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公开公用水务公司相关惠民信息,切实满足群众知情权,并落实公开信息监管,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为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区水务局在局办公室设立公开查阅点,提供现场查阅及文本复印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明确由综合科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科分管领导定期调度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专题培训,确保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目前信息公开多集中于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对于涉及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如水利工程项目进展等内容公开不够深入,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对水务领域信息的深层次需求。
2.内部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完全融入各科室日常业务流程,业务科室主动提供公开素材的意识不强,部分信息未能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公开内容。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在信息处理、关注舆情以及保密审查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改进: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明确供水信息、行政执法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标准、频率与责任科室,强化内部协同,将信息公开要求嵌入业务工作流程,督促各科室主动、及时提供相关领域重点信息。
2.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
制定并执行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区政府办组织的专业培训。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研讨政策法规,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重点提升干部在政策解读、新媒体运用、舆情应对及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水务局严格按照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开展工作,制定完善了区水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探索嵌入部门业务系统,督促公用水务开展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兖州区水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及吸收采纳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公示。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立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严格遵循审慎公开原则,加强了对公开信息的后置排查,对失效信息进行了清理和排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合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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