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6-001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4日我局拟对《山东金耀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成品钢结构2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和新汇峰(山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金耀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成品钢结构20000吨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龙桥北路与延安路交叉口东北,山东华益天扬建材有限公司(原兖州市环宇拖配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 | 1、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环境:切割下料烟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由各自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15m高P1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P2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料、焊渣、抛丸废渣、除尘器收尘、废滤筒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漆渣、废滤材、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于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