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11244X/2026-007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1-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煤矿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6年1月)
发布日期:
2026-01-13
09:26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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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鲁(兖)煤监管罚〔2025〕005号、鲁(兖)煤监管罚〔2025〕005-1号 | 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10%以上,超能力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2025年12月29日,兖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如下:大统矿业核定生产能力为39万吨/年,查阅煤矿年、月生产计划及生产调度台账发现:截止到2025年12月28日,矿井原煤产量为43.39万吨,全年共超出核定生产能力4.39万吨,超产11.25%,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条 第一阶次 | 1.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 2.吕运河。 | 1.责令责令停产整顿2日、处伍拾万元整罚款; 2.处叁万元整罚款。 | 2026年1月12日 |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