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6-0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1-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26)013号
发布日期: 2026-01-12 14:54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孟宪顺申请坐落于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翟二村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被继承人臧德利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孟宪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利确定给孟宪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兖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1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3432398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