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5-03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5-09-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教体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十九届人大代表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增设小区内健身器材设施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9-24 17:32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小区内健身器材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多措并举增加社区健身器材数量,优化器材分布,提升器材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满足居民健身需求。

一是增设健身器材。全面摸排各小区居民数量、年龄结构以及健身需求情况,制定健身器材安装更新计划,更新配备健身设施,2022年以来陆续安装、更新篮球架、乒乓球桌等健身器材252处,共计1800余件。二是加强维护管理。全面排查社区健身器材现状,组建器材档案,建立健全健身器材维护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及时安排专业人员维修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设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对上争取专项资金或健身器材捐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办理计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有效。

下一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健身环境。一是均衡配备健身器材。根据小区、社区内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器材布局,丰富健身器材种类,增加适合老年人、儿童等不同年龄段居民使用的器材和娱乐设施。二是加大更新调换力度。制定老旧小区健身器材更新计划,逐步淘汰损坏严重、无法维修的器材,增设室内健身器械,优化调整资源布局,实现健身器材在社区间的均衡分布。三是强化日常维修管理。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停止使用,直至修复或更换。安装健身器材时与受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