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052000/2025-03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结果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8-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行政处罚】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2025年08月第1周)
发布日期: 2025-08-08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执法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370812202500086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8月01日20时0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白**驾驶的车辆鲁H-A45658(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白**使用“滴滴车主”软件,19点22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新世纪联华超市(楚洼店龙桥北路店)到兖州站-进站口,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7.44元,并已支付。驾驶员白**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8-04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370812202500087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8月05日21时1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康**驾驶的车辆鲁HF77517(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康**使用“滴滴车主”软件,经现场进一步查询康**2025年06月17日17时47分从曲阜三孔派出所到如家商旅酒店(兖州建设路银座广场店),收费21.99元,驾驶员康**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8-06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370812202500088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7月31日10时4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宁德时代公司附近处对刘**驾驶的车辆鲁HDE1527(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执发现:驾驶员刘**使用“滴滴车主”软件,09点06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如家商旅酒店(济宁兖州建设路银座广场店)-东门到时代东路路边停车位,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21.4元,并已支付。驾驶员刘**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8-06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