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5-049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教师评优评先
成文日期 2025-07-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通报表扬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04 10:26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各镇()教育系统,区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班主任的带动示范作用,依据济宁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济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范围

1.济宁市优秀班主任、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区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任班主任。2.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教育部门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和研究人员;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人员。

二、表扬数量

济宁市优秀班主任 36 名、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 24 名、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220 名、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80 名。依据现有班级数、学校(幼儿园)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1、2。

三、推荐条件

(一)济宁市优秀班主任、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1.政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

2.全面育人: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本,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生活积极性与主动性。

3.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协调能力,在班级建设方面有思想、有创意,所带班级特色明显,班级工作有示范引领作用。班级学生个性发展良好,形成和谐向上、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学生满意度高,所带班级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有效开展班级德育活动和学生个性化教育,主动与任课教师、学生家长沟通,积极开展上门家访活动,得到家长广泛好评。

4.教育研究: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改革,善于反思总结,坚持撰写班主任工作案例或论文,重视实践探索和研究,形成富有特色、具有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价值的班级管理经验,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5.教育实绩: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且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近 3 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1.政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德育工作,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心理健康,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学生满意度高。

2.全面育人: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作为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有先进的德育理念,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坚持学生立场,关爱学生,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发展。

3.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结合工作岗位和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在德育管理、德育实践活动、学科渗透、后进生转化、降低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健康教育、德育科研、德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4.资源利用: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德育科研: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积极撰写德育工作案例或论文。

6.教育实绩:在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学生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 5 年以上,且现仍在从事中小学德育管理工作,近 5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三)推荐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推荐:违规推销教辅材料的;有乱收费行为的;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本人或所任班级学生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在学生管理中发生责任事故的;从事有偿家教的;违规信访,行为失范,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违反党纪政纪、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四、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逐级申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镇街教育系统做好区域内学校(幼儿园)推荐工作的监督审核和汇总报送。

2.区级审核。按照评选条件,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区教体局组织审核推荐。经区教体局集体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人选发文公布,济宁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结果上报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市级复核。市教育局对济宁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材料和推荐程序公平公正性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推荐人选经过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推荐要求

(一)坚持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同一人选不得同时兼报德育工作者和班主任两类荣誉,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成果、荣誉、事迹等严格把关,核实内容真实性。对伪造成果,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所在单位酌情减少下一批次分配指标。

(二)加大宣传。各单位要将此次表扬推荐工作作为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深化学生德育工作的良好契机,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全员育人意识,争做“四有教师”。

(三)规范程序。各镇街及一贯制学校在推荐时要兼顾均衡各学段班主任、德育工作者表扬数量,成立表扬推荐组统一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估推荐,做到逐级申报,公示存档。按上级要求高中学校济宁市优秀班主任推荐比例不得低于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总数的 25%。

(四)材料要求。拟推荐为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按要求分别填写《济宁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 3-1)《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 3-2);拟推荐为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的按要求分别填写《济宁市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申报表》(附件 4-1)《济宁市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申报表》(附件 4-2);镇街教育系统、区直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填写《济宁市优秀班主任、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5-1)《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5-2)。7 月16 日前,将申报表、获奖材料、汇总表、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按顺序分类整理,WORD 版及 PDF 盖章扫描版中小学发送至基教科邮箱 yzjjk66@126.com,幼儿园发送至学前教育科邮箱yzxqjy@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教体局 311 室。

联系人:赵珊、狄媛媛,联系电话:3414276。

附件:1. 中小学班主任及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幼儿园班主任及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1.济宁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2.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申报表

4-1.济宁市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申报表

4-2.济宁市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申报表

5-1.济宁市优秀班主任、兖州区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5-2.济宁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兖州区德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