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052000/2025-034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5-07-2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行政强制】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信息公示(2025年7月第2周)
发布日期:
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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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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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行政强制 | 370812202500082 | 付**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5年07月24日11时15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大安机场处对付**驾驶的车辆鲁H-A11239(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付**使用“滴滴车主”软件,经现场进一步查询付**2025年07月22日09时56分从济宁大安机场航站楼-国内出发到王军熟食店,收费22.31元,驾驶员付**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暂扣车辆 | 2025-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