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488XZZFJ/2025-04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尊敬的李*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品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改善城区街巷通行”的建议。2023年,我局实施了红花西街等6条背街小巷亮化提升工程,2024年,实施了唐庙街等7条背街小巷提升工程,2025年,实施7条背街小巷治理工程,目前4条已完工,3条正在施工中。下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配合规划部门、交管部门,优化新建道路规划设计,协同属地社区做好后期维护。
关于“加大对口袋公园管理力度”的建议。目前兖州城区公共绿地未进行社会化、市场化养护,公共绿地内的口袋公园系由园林部门直接管护,随着绿地面积不断增加、管护费用不升反降等因素,难以维持精细化管护,考虑到目前形势及管护情况,我们一是引入了电动机械化修剪设备,提高修剪效率,进一步提升修剪等管护标准;二是建设口袋公园时充分考虑周边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园路、汀步石及相关设施;三是按相关部门规划调研,提供场地在城南公园、樱语园等绿地安装健身设施,丰富了口袋公园功能。对于您提出的签订包保合同认领、招引企业募捐获取冠名权等措施,我们已纳入规划方案,并积极向上级汇报,待审核通过并时机合适时,将积极开展社会化、市场化经营管护模式。
关于“完善城区公共卫生间设施”的建议。对缺乏配套公共卫生间的问题,因新建公厕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土地征收划拨、资金投入等有关方面,我们将充分考虑您反映的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公厕规划、征地、投资、建设工作的推进,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接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应由其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同时,《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新区开发、旧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道路拓建等大型公共设施建设时,应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硬件设施改善方面,下步环卫中心将继续提高公厕服务质量,加大清洁频次,全面清理公厕卫生死角,确保公厕卫生保洁干净卫生无异味长态化保持。建立建全制度化管理,规范日常巡查、化粪池清抽、防疫消杀及维修等台帐。不断提升保洁员的服务意识,深化助残扶弱,关爱老幼等人性化服务。学习贯彻济宁市星级公厕服务规范要求,积极推动适儿化工作及老旧设施的改造升级。
关于“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的建议。截至2025年6月,市政中心已完成城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座椅粉刷复新32处,维修33处,此项工作正加强巡察力度,逐步推进中。
关于“更新城乡部分路段交通设施”的建议,根据工作职能,应由交管部门对隔离护栏、标线等进行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