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5-030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7日我局拟对《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2号燃煤机组技改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项目(2号机组配套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2号燃煤机组技改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项目(2号机组配套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华勤工业园 | 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2号燃煤机组技改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项目(2号机组配套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建设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华勤工业园。项目总投资4953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101334平方米。 | 1、水环境: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绿化;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经过中和后用于现有储煤棚喷淋用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新增排水。 2、大气环境:3#生物质锅炉烟气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法脱硫、电袋除尘系统+湿式静电除尘,低氮燃烧+SNCR 脱硝处理后与厂区现有1#、2#燃煤锅炉共用1根高150m,出口内径4.5m的烟囱排放。 除尘措施:灰库、石灰石仓等设置布袋除尘器控制扬尘。灰直接由气力除灰系统送入灰库,炉灰粒径较细,运输过程若措施不当会产生扬尘污染。罐区卸车采用气相平衡管,尽量减少装卸车过程中氨的无组织排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主要委外进行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及包装、自动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音: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风机及输送机等设备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