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052000/2025-029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结果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行政处罚】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2025年6月第1周)
发布日期: 2025-06-07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执法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370812202500063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5月31日10时0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大安机场处对孙**驾驶的车辆鲁H-AB9777(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孙**使用“滴滴车主”软件,07点59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7天优品酒店(济宁兖州太阳财富广场店)到山东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门,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18.32元,并已支付。驾驶员孙**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6-03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370812202500064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5月30日15时0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徐**驾驶的车辆鲁H-D96378(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徐**使用“滴滴车主”软件,11点58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华金中心-北1门到兖州站,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8.43元,并已支付。驾驶员徐**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6-04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370812202500065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6月04日20时4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德时代附近处对张*驾驶的车辆鲁HD07793(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张*使用“滴滴车主”软件,18点10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新日电动车(龙桥南路店)到鱼一哥清真烧烤(九州方圆店),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6.17元,并已支付。驾驶员张*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6-05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370812202500066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06月06日10时2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济宁大安机场处对郑*驾驶的车辆鲁H-DL3255(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郑*使用“滴滴车主”软件,09点26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融创济宁府B区北门-济宁大安机场,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35.44元,并已支付。驾驶员郑*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警告,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2025-06-06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