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51722N/2025-026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成文日期 2025-06-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6-06 09:52 信息来源: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5〕9号)和《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5〕7号)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点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方式,健全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为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点

(一) 聚焦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安置就业服务精准公开。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动态公开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量化评分结果、安置计划。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专场招聘会信息、职业培训项目等。

2.权益保障与事务办理公开。全面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办理时限、救济渠道等,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 规范公开流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和流程,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

2.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科室指定专人担任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二)规范运行机制

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本科室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要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三)加强指导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的形式,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局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政务公开工作指示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