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5-025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助力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认真对照《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梳理总结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法》规定,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确保公开内容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细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政策规定及养老机构备案信息、老年人补贴、残疾人补贴、儿童福利补贴的发放情况。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分析研究,严格执行接收、办理、审核、答复、送达等各环节的程序、要求、时限。通过规范
答复内容、优化答复方式,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综合运用政务网站、政务热线、“今兖州”App、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常态化开展惠民政策解读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救助帮扶、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婚姻登记等热点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四)做好其他信息公开。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完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公告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基础信息发布。聚焦惠民资金,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全流程公开,推进公益慈善领域信息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全面统筹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事项承担直接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培训宣传。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业务知识,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民政政务公开工作。
(三)严格督查问责。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科室、整改要求与完成时限,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有着落、有回音。
济宁市兖州区民政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