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1548/2025-025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漕河镇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7月10日获济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济政字〔2024〕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漕河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47.62平方千米,包括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91.68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末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
至2025年,产镇融合度显著提升,充满活力的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奠定,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农业产业格局得到优化,三条空间管制控制线全面落地;城乡居住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与空间结构契合度不断提高。
至2035年,漕河镇经济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度提升,特色产业培育、开放创新建设成效显著,漕河镇建成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的生态宜居城镇。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林田成网、水脉成系,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建成兖州区北部特色乡镇。
至2050年,全面建设成为安全和谐、开放高效、魅力品质的国土空间格局,建成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工业强镇、农业重镇、宜居美镇。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城乡居民生活更加美好,成为富裕文明、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定位。规划确定漕河镇的城镇性质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的生态宜居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4.03万亩;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91.68公顷。
(三)优化国土空间安全格局。立足漕河镇资源禀赋和承载力水平,统筹镇域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构建“一心、一廊、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心:镇驻地公共服务中心。
一廊:洸府河-汉马河滨河生态廊道。
两轴:沿省道104的城镇发展轴和兖肖线的产业发展轴。
三区:产镇融合示范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特色作物种植区。
(四)明确分区与用途管制。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空间格局,加强规划范围内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深化细化济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二级规划分区,划定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等6个规划分区。
(五)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落实上位确定的道路交通规划体系,形成“三横三纵”的县乡道交通骨架网络,完善城乡路网体系;构建覆盖全域的“镇级—村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分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搭建“覆盖全域、功能完善、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明确邻避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的布局和控制要求。
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