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1548/2025-025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漕河镇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6-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6 15:16 信息来源:兖州区漕河镇 浏览次数:

《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7月10日获济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济政字〔2024〕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漕河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47.62平方千米,包括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91.68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末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

至2025年,产镇融合度显著提升,充满活力的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奠定,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农业产业格局得到优化,三条空间管制控制线全面落地;城乡居住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与空间结构契合度不断提高。

至2035年,漕河镇经济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度提升,特色产业培育、开放创新建设成效显著,漕河镇建成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的生态宜居城镇。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林田成网、水脉成系,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建成兖州区北部特色乡镇。

至2050年,全面建设成为安全和谐、开放高效、魅力品质的国土空间格局,建成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工业强镇、农业重镇、宜居美镇。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城乡居民生活更加美好,成为富裕文明、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定位。规划确定漕河镇的城镇性质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的生态宜居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4.03万亩;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91.68公顷。

(三)优化国土空间安全格局。立足漕河镇资源禀赋和承载力水平,统筹镇域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构建“一心、一廊、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心:镇驻地公共服务中心。

一廊:洸府河-汉马河滨河生态廊道。

两轴:沿省道104的城镇发展轴和兖肖线的产业发展轴。

三区:产镇融合示范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特色作物种植区。

(四)明确分区与用途管制。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空间格局,加强规划范围内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深化细化济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二级规划分区,划定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等6个规划分区。

(五)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落实上位确定的道路交通规划体系,形成“三横三纵”的县乡道交通骨架网络,完善城乡路网体系;构建覆盖全域的“镇级—村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分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搭建“覆盖全域、功能完善、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明确邻避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的布局和控制要求。

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