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760Y/2025-025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依据区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5〕7号)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局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积极作用,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真实准。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杜绝虚假信息和误导性表述,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
(三)全面及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
(四)注重实效。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科室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任务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培训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考核优秀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